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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在北美,朝九晚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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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金手指(第2页)

  他很确定,刚刚听到的声音不是幻觉。

  就在声音响起的刹那,他能察觉到自己身体发生了某种微妙的变化,这种变化是来自意识和肌肉层面的。

  罗伊将蒙面人的尸体放到地面上,随后从小腿处抽出另外一把匕首。

  手握匕首,他能明显感觉到与之前的不同。

  下一刻,

  匕首开始在罗伊的手中快速旋转起来,从掌心快速翻转到手背,又从手背翻转回手心,匕首就像是黏在了他的手上,各种杂耍动作层出不穷。

  这就是匕首熟练度?

  直接就带肌肉记忆的?

  二十多年了。

  金手指终于踏马的觉醒了。

  罗伊难掩激动的心情和内心中的喜悦,放声连续怒骂:

  “草!”3

  骂声一声比一声高亢。

  压抑,实在是太压抑了。

  自打家中出现变故,罗伊就没有一天心情是好的,他每天都在为钱而奔波。

  他甚至每天都在思考一个问题,如果有一天自己成为了戈登的弃子,到时候该怎么办?

  被灭口?

  自己有反抗的机会吗?

  而现在。

  金手指来了。

  阴郁即刻消散。

  他要变强。

  要变得无比强大。

  到那时。

  即便戈登翻脸不认人,想过河拆桥,致他于死地。

  他也不怕了。

  之所以救伊万卡。

  罗伊也是有着私心的。

  初入纽约布鲁克林分局的罗伊,看似有个局长作为靠山,实则不然,在这个极端精致利己的国度,他深知自己就是一枚棋子,而且是随时可以抛弃的那种。

  说句简单的,他就是抗雷的,一个背锅侠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