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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二十九章 趋之若鹜(第4页)

    赵鎏收起金色碎片,笑道:呦,个头还不小,一块能顶两块了,看来那小子运道真不错,白捡了这么大一个便宜。

    年轻剑修脸色僵硬,牵强笑道:本来是想着回到了宗门,在师父下个月的大寿之日,弟子当做贺寿礼的。

    老道人嗯了一声,拍了拍年轻剑修的肩膀,有心了。

    之后年轻剑修悄然返回篝火附近,盘腿坐下,闭上眼睛,始终面带微笑。

    老道人独自一人坐在崖畔,吐纳炼气,沉默许久,突然小声自嘲道:大道无望,就只能抖搂这些小机灵。哈哈,真是怎一个惨字了得。

    ————

    书生柳赤诚从东门出城,沿着官道一路步行,走出去十里后,在驿站外歇脚,没有功名在身的老百姓,可没资格进去落座。驿站外有一座茶摊,书生便要了一碗滚烫茶汤,喝着暖胃,低声呢喃,像是在自言自语道:你不是总吹嘘自己多厉害嘛,真不管这么大一个烂摊子那位刘小姐,挺好一个姑娘,又给我钱花,掏钱的时候都不带眨眼的,又给我搂搂抱抱,解了我多大的燃眉之急,不然你真要我当乞丐,还是去卖屁股啊我饿死了,你也好不到哪里去!

    啥,摊上我这么一个主人,是你倒了八辈子血霉你咋不说如果不是我误入荒冢,无意间破了那座千年阵法,把你这个大爷从牢狱里解救出来,才有机会重见天日你知不知道,因为你的存在,我如今驰骋花丛,都不敢施展十成功力,只敢摸个小手儿,亲个小嘴儿,否则岂不是便宜了你这个糟老头

    狗屁的仙人!藏头藏尾,丧家之犬,连我给人一拳撂倒在地上,都不敢冒头,就你还是啥玉璞之上的仙人,老子还是那啥金丹仙人呢!听说人家金丹神仙,那才是真正的神仙好不好,每天没事情就在天上飞来飞去,偶尔落地喝个酒儿,帝王将相见着了,都要恭恭敬敬。

    茶摊老板在远处看着,忧心忡忡,那个穷酸书生该不会是个傻子吧唠唠叨叨的,自己跟自己说话傻子不要紧,可千万别身上没带钱!

    书生瞪眼道:啥金丹境是个屁你信不信老子喝完了茶汤,憋出一个屁,就把你放了以后咱俩各走各的

    骂人不揭短啊,私生子咋了……再有爹生没娘养,也好过你一个老变态,一大把岁数了,还死活要带上那件粉色道袍,啧啧啧,真是没羞没臊,你咋不求我帮你买几盒胭脂水粉……你大爷……又来……

    书生本就细若蚊蝇的嗓音,到最后几乎连他自己都悄不可闻,他的眼眸逐渐变得浑浊不堪,再然后又瞬间变得炯炯有神,如神灵附体,整个人从内而外,气势迥异,再不是那个满身穷酸气得寒士,更像是一位微服私访的……帝王。

    柳姓书生满脸笑意,伸出手,颤颤巍巍举起那只茶碗,喝完最后一口茶汤,站起身,掏出一大把铜钱丢在桌上,大步离开,一开始脚步有些摇晃不稳,喝个茶跟喝了美酒佳酿似的,眼神也有些醺醺然,但是走着走着,脚步就越来越沉稳,最后书生从官道岔入油菜花盛开的农田,四下无人,一抖肩膀,包袱绳结自行打开,从身上脱落,悬停在空中,从包袱之中飘出一件绣工精致的绝美道袍。

    果真是粉色!

    书生身上的外衫也自己解开褪去,跟那件粉色道袍恰好换了个位置,乖乖躺入包袱之中。

    除了不合世俗规矩的华美道袍,包袱中还有一支金色簪子,缓缓飘向书生头顶,自己别在发髻上。

    然后包袱一闪而逝,显然是没入方寸物了。

    当然也有可能是咫尺物,甚至是传说中被誉为妙小洞天的方丈物。

    书生摊开双手,仰起头望向天空,笑容陶醉,粉色道袍竟然给人一种活物的雀跃之感,哗啦一下骤然铺开,来到书生身后,如有婢女服侍,根本无需书生动手,道袍就那么穿在了他身上。

    本就相貌英俊的书生柳赤诚,穿上这件道袍之后,确实玉树临风。

    风流倜傥的书生大步前行,脚步凌空,逍遥御风,步步登天,直入云霄,大声吟唱道:冢中一千年,世上也千年。

    脚下的大地之上,开满了异乡黄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