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章 狗咬狗(第3页)
先前他与管家低语,就是吩咐管家去报官。
听闻此话,官吏也不由一愣。
在大婚之日把新郎迷晕偷情,这当真是少见,恶劣!
“我没有,我没有,我没有偷情!”,看着大理寺的官吏,许映之惊恐道。
“官爷,刚才这女的自己承认了与人偷情!”,忽的,围观的人群之中传出了一道激愤的声音。
看去,林文笑了。
这人,正是先前叫嚣最凶,最支持许家的看客。
此时的男子脸上满脸怒意,显然得知了自己被骗,被当枪使,气得不轻。
对此,林文只是讥讽的摇了摇头。
“几位,昨夜在我林家参加婚宴的宾客可以证明!”
“我也可以随几位到大理寺录口供!”
官吏点了点头,旋即看向许家人,“跟我们去大理寺!”
说罢,便押起了许家人。
“别,别,我没有,我哪有闹事!”
“官爷,我没有偷情,真的,相信我!”
许家人哪还有丁点刚才的气焰,一个个百般狡辩,但大理寺的官吏都充耳未闻。
而林文哪里肯放过先前围观的人,重新走下台阶,扫视一圈道。
“一群蠢货,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!”
“下次说话前动动脑子!”
一句话把所有人都给骂了,但却无一人敢反驳,全部都羞红的低下了头。
整理下衣服,林文跟随官吏前往了大理寺。
不多时林文随着官吏来到了大理寺,约莫半小时的样子,林文录好了口供。
这半小时,昨夜不少的宾客都来证实。
许家人,全部都被扣下,至于具体的定罪,还是要等复查林文的口供。
出了大理寺已经临近中午,林文赶忙朝着上柱国家的府邸走去。
请罪,这可是头等大事!
彻底消除了抄家之灾,才能进行后面的事情。
路上,林文在一家酒楼前停下了脚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