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章 碰瓷,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(第3页)
眼瞅着事闹大,很快就有市吏出现。他们皆是腰间佩剑头戴木冠,穿着统一的甲胄。一个个身姿挺拔,皆是武力不俗的壮士。
“放肆!”
“瞎了你们的狗眼!”
“这可是郡侯世子!”
为首的市吏身高足有八尺,望着上蹿下跳的狗腿子,瓮声瓮气道:“正所谓皇子犯法,与庶民同罪。尔等当街杀人,自当受刑,至于其他的再说。”
“好!”
“杀人还敢如此猖狂,就该治治!”
“我看谁敢?!”张丰猛地抽出宝剑,怒声道:“我只是推了他下,就这么容易死了?我看他就是撞死,想要讹诈我。告诉你们,大周可是推行诬告反坐。你们冤枉我杀了他,若是他没死,你们就犯下了杀人罪!”
他这话一出,人群顿时安静下来。
因为大周的确是有这条律法。
况且,老者压根就没事……
用县君的说法,这就叫碰瓷。
年纪越大就越好用!
只要是在桃源,那就有的是办法!
“好好好……”
“想不到,世子竟然还精通大周律令。”
熟悉的声音自后方响起。
人群自觉从两侧分开。
秦稷只着常服,缓缓走了出来。
“吾等见过县君!”
“哼!”
“来人,先把这俩拿下,各打三十大板!”
“你敢?!”
“有何不敢?”秦稷神情冷漠,淡淡道:“你虽是郡侯世子,却无官爵傍身。本官好歹是桃源县令,按规矩你还得行拜礼。而你目中无人,不尊县令,本官先打你三十大板,有何问题?”
张丰这回是真的知道怕了,颤抖地看向秦稷,“你……你……你知道我是谁吗?家父张二河!”
“那是你爹,不是你。”
秦稷冷漠的抬手。